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深入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實現煤炭供需動態平衡,有效抵御市場風險,提升煤炭行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1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2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底,爭取在全國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億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發展和培育一批現代化煤炭企業集團。
《意見》指出,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之間實施兼并重組。大力推進不同規模、不同區域、不同所有制、不同煤種的煤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豐富產品種類,提升企業規模,擴大覆蓋范圍,創新經營機制,進一步提升煤炭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推進中央專業煤炭企業重組其他涉煤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實現專業煤炭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鼓勵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設立資產管理專業平臺公司,通過資產移交等方式,對國有企業開辦煤礦業務進行整合。支持煤炭企業由單一生產型企業向生產服務型企業轉變,加快專業化公司建設,推動煤炭產業邁向中高端。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之間實施兼并重組、支持發展煤電聯營、支持煤炭與煤化工企業兼并重組、支持煤炭與其他關聯產業企業兼并重組以及通過兼并重組推動過剩產能退出、推進技術進步和升級、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水平以及加快“僵尸企業”處置。
《意見》提到,將通過兼并重組實現煤炭產業的優化布局。按照“壓縮東部、限制中部和東北、優化西部”的要求,進一步降低魯西、冀中、河南、兩淮煤炭基地生產規模,控制蒙東(東北)、寧東、晉北、晉中、晉東、云貴煤炭基地生產規模,支持陜北、神東、黃隴、新疆煤炭基地通過兼并重組適度擴大規模,減少區內開發主體數量。中南、西南、東北等小煤礦集中地區,應以淘汰退出為主。
《意見》強調,將通過兼并重組,實現煤炭企業平均規模明顯擴大,中低水平煤礦數量明顯減少,上下游產業融合度顯著提高,經濟活力得到增強,產業格局得到優化。對不具備長期發展條件、列入兼并重組重點對象的煤炭企業實行審慎的信貸政策。對不具備長期發展條件、列入兼并重組重點對象的煤炭企業實行審慎的關聯產業政策。對不具備長期發展條件、列入兼并重組重點對象的煤炭企業加強債券風險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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